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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新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关于启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创新创业课程开课计划落实和新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启〔2020〕159号)和学校通识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安排,为更好地构建通识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现启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课程、创新创业课程开课计划落实和新课程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识选修课、创新创业课开课计划落实

各学院根据《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表》(附件1)落实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任务,并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含创新创业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附件2)。原则上,人文社科类、理工科类课程教学班容量为120人,艺术设计类、外语类课程教学班容量为90人;各学院应统筹安排上课时间,尽量均匀分布。

二、通识选修课新开课程申报

1.申报范围

八大模块通识选修课(见附件3)的新开课程。

2.申报要求

(1)通识选修课程申报需符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启〔2020〕159号)新开课程要求,学分为2.0,学时为32。

(2)鼓励开设“四史”教育、工程实践认知体验、具有浙江品牌、宁波特色、校本特色的通识选修课程以及《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模块的通识选修课程。

3.申报流程

(1)课程负责人进入一站式办事大厅搜索“新开通识选修课、创新创业基础课申报”,点击“我要办理”,在线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表》,上传附件《通识选修课教学大纲》;

(2)所在学院工作人员初审(注意审查申报表、教学大纲相关信息),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

(3)启新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新开设通识选修课程。

三、创新创业课新开课程申报

1.课程目标

创新创业课程旨在将创新创业教育与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融合,传授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面向所有在校生进行创新创业启蒙教育,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兴趣和创新创业热情,涵盖创客思维、创新方法、企业管理、企业家精神、组织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与财务、市场营销等方面。

2.课程组织

(1)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新创业课程组建设,落实课程开设计划,安排课程讲授教师。

(2)各专业成立创新创业课程组,鼓励本专业有创新创业经验的教师开设专创融合课程,精心组织设计课程教学内容。

(3)创新创业课程是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分为2.0,学时为32。

3.申报要求

(1)创新创业课程鼓励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可充分利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线上学习,组织本专业创业校友或企业家参与线下教学活动,安排2-3位有创新或创业成功经验的校友,以案例化方式讲授。创新创业课程组可安排2-4学时的集中讨论课程。

(2)课程教学大纲应围绕创新创业课程教学目标,规划课程线上、线下学习的教学内容。

4.申报流程

(1)课程负责人进入一站式服务大厅搜索“新开通识选修课、创新创业基础课申报”,点击“我要办理”,在线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创新创业课申报表》、上传附件《创新创业课教学大纲》并提交;

(2)所在学院初审(注意审查申报表、教学大纲相关信息),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

(3)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新开设创新创业课程。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报送材料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含创新创业课程)(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通识选修课教学大纲》在线提交。

(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创新创业课申报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创新创业课教学大纲》在线提交。

2.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11025日(周一)前完成各项材料报送。


启新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何美儒

电 话:88130166 18867878269(668269)

邮箱:hemr@nbt.edu.cn

办公室:游泳馆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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