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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关于组织2021年“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浙教发展〔20218)要求,为做好我校就业创业人物事迹现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 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每个高校最多推荐1名。

2.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7年到2021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每个高校最多推荐1名。

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每个高校最多推荐1名。

、遴选方案

1.报送材料:《“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人物事迹材料(采用word文档,每篇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人物照片(采用jpg格式,每个人物配1-2张,照片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2.审核遴选省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上报的人物事迹进行审核评选,遴选出浙江省基层就业大学生典型人物、大学生创业人物典型及军营大学生战士典型各10名左右,并从中择优选报全国中心。

3.证书发放:入选的就业创业典型人物,省中心将予颁发纪念证书。

4.媒体宣传: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将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网站及微信公众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三、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积极挖掘相关典型,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稿于2021年5月24日(周一)前发送至邮箱:hemr@nit.net.cn邮件以“高校名称+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另附的人物事迹和照片命名为“人物姓名+(创业、基层或征兵)”。

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何美儒, 联系电话:88130166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联系人:万树巍,联系电话:8822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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