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新工科求是班实施方案》(浙大宁理启〔2020〕198号),现对2021级、2022级、2023级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班专业导师进行考核,同时拟在5个工科学院内选聘部分优秀教师担任2024级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班(求是班)专业导师,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班(求是班)专业导师考核
(一)考核时段
2024年4月-2025年4月
(二)考核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班(求是班)专业导师
(三)考核等级
考核分: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组织
专业导师考核工作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报启新学院备案。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导师职责,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二、2024级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班(求是班)专业导师选聘
(一)专业导师的任职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优良的师德师风和政治素养;
2.具有主持纵向或横向科研项目的经验;
3.富有创新精神,关心热爱学生,能为学生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科研训练方案的教师。
(二)专业导师的权利与职责
1.选择学生。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面试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学生。
2.对学生进行人格塑造上的指导。关心学生的进步,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培养学生科学精神与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
3.对学生进行学业上的指导。指导学生制定后期个性化的培养计划与各学期选课。定期听取学生学习汇报情况,并对其作指导。
4.对学生科研等能力的培养。组织并指导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训练,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安排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研讨班活动、参加实验室项目或课题等。
5.对学生进行发展方向及就业方向的指导。通过对学生的接触和了解,针对各个学生的不同特点,对其发展方向和就业方向提出恰当的建议。
(三)报名及选聘方式
1.每位学生只可选择一名导师,原则上要求学生在自己所确认专业内选择导师。每位导师最多可指导6名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班学生。
2.请有意愿报名的教师,将《2024级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班专业导师申报表》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组织选拔。
请各有关学院于2025年6月5日前将《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班专业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班专业导师考核表》和《2024级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班专业导师选聘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启新学院。
启新学院联系人:樊铁美
办公室:SA408
联系电话: 88130166,663859
邮箱:ftm@nbt.edu.cn
附件:
1.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班专业导师考核汇总表
2.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班专业导师考核表
3.2024级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班专业导师选聘汇总表
4.2024级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特色班专业导师申请表
启新学院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