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启〔2020〕159号)和学校通识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安排,为更好地构建通识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现启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课程、创新创业课开课计划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识选修课、创新创业课开课计划落实
1.各学院根据《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表》(附件1)落实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任务,并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程(含创新创业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附件2)。原则上,人文社科类、理工科类课程教学班容量为120人,艺术设计类、外语类课程教学班容量为90人;各学院应统筹安排上课时间,尽量均匀分布。
2.根据学校要求,开设的通识选修课、创新创业课程需修订大纲,通识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参照附件3模板撰写(注意不同类别课程对应毕业要求指标点有所区别)。创新创业课程参照附件4模板撰写。大纲修订具体要求参照教务处通知《关于修订2020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http://jwc.nit.net.cn/tzgg/64313.htm。
二、通识选修课新开课程申报
1.申报范围
7大模块通识选修课(具体见附件5)的新开课程。
2.申报要求
(1)通识选修课程申报需符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启〔2020〕159号)新开课程要求,学分为2.0,学时为32。
(2)鼓励开设党史教育、工程实践认知体验、具有浙江品牌、宁波特色、校本特色的通识选修课程以及《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模块的通识选修课程。
3.申报流程
(1)课程负责人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表》、《通识选修课教学大纲》、《2021通识选修课申报汇总表》(附件5)并提交所在学院;
(2)所在学院初审(注意审查申报表、教学大纲、汇总表相关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3)启新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新开设通识选修课程。
三、创新创业课新开课程申报
1.课程目标
创新创业课程旨在将创新创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相融合,传授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面向所有在校生进行创新创业启蒙教育,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兴趣和创新创业热情,涵盖创客思维、创新方法、企业管理、企业家精神、组织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与财务、市场营销等方面。
2.课程组织
(1)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新创业课程组建设,落实课程开设计划,安排课程讲授教师。
(2)各专业成立创新创业课程组,鼓励本专业有创新创业经验的教师开设专创融合课程,精心组织设计课程教学内容。
(3)创新创业课程是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分为2.0,学时为32。
3.申报要求
(1)创新创业课程鼓励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可充分利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线上学习,组织本专业校友或企业家参与线下教学活动,安排2-3位有创新或创业成功经验的校友,以案例化方式讲授。创新创业课程组可安排2-4学时的集中讨论课程。
(2)课程教学大纲应围绕创新创业课程教学目标,规划课程线上、线下学习的教学内容。
4.申报流程
(1)课程负责人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创新创业课申报表》、《创新创业课教学大纲》、《2021创新创业课申报汇总表》(附件6)并提交所在学院;
(2)所在学院初审(注意审查申报表、教学大纲、汇总表相关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3)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新开设创新创业课程。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报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含创新创业课程)、修订后的教学大纲(课程大纲文档命名为“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开课学院”)。
(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通识选修课教学大纲》、《2021通识选修课申报汇总表》。
(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创新创业课申报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创新创业课教学大纲》、《2021创新创业课申报汇总表》。
2.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1年4月12日(周一)下午17:00前报送相关材料至启新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启新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何美儒
电 话:88130166 18867878269(668269)
办公室:游泳馆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