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启〔2020〕159 号)和学校通识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安排,为更好地构建通识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现启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课程、创新创业课程开课计划落实和新课程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识选修课、创新创业课开课计划落实
各学院根据《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表》(附件1)落实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课任务,并填写《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程(含创新创业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附件2)。原则上,人文社科类、理工科类课程教学班容量为120人,艺术设计类、外语类课程教学班容量为90人;各学院应统筹安排上课时间,尽量均匀分布。
二、通识选修课新开课程申报
1.申报范围
八大模块通识选修课(见附件3)的新开课程。
2.申报要求
(1)通识选修课程申报需符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启〔2020〕159 号)新开课程要求,学分为2.0,学时为32;其中“四史”教育类课程学分为1.0,学时为16(8周)。
(2)鼓励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史”教育、宪法法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开设通识选修课程。
3.申报流程
(1)课程负责人进入一站式办事大厅搜索“新开通识选修课、创新创业基础课申报”,点击“我要办理”,在线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表》,上传附件《通识选修课教学大纲》;
(2)所在学院工作人员初审(注意审查申报表、教学大纲相关信息),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
(3)启新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新开设通识选修课程。
三、创新创业课新开课程申报
1.课程目标
创新创业课程旨在将创新创业教育与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融合,传授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面向所有在校生进行创新创业启蒙教育,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兴趣和创新创业热情,涵盖创客思维、创新方法、企业管理、创业精神(红色教育)及企业家精神、组织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与财务、市场营销等方面。
2.课程组织
(1)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新创业课程组建设,落实课程开设计划,安排课程讲授教师。
(2)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课程组,鼓励本学院有创新创业经验的教师利用校内外资源开设专创融合课程,精心组织设计课程教学内容,打造一院一特色 “专创融合”示范课程,推动红色教育、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
(3)创新创业课程是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分为2.0,学时为32。
3.申报要求
(1)创新创业课程鼓励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可充分利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线上学习,组织本学院创业校友或企业家参与线下教学活动,安排2-3位有创新或创业成功经验的校友,以案例化方式讲授。创新创业课程组可安排2-4学时的集中讨论课程。
(2)课程教学大纲应围绕创新创业课程教学目标,规划课程线上、线下学习的教学内容。
4.申报流程
(1)课程负责人进入一站式服务大厅搜索“新开通识选修课、创新创业基础课申报”,点击“我要办理”,在线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创新创业课申报表》、上传附件《创新创业课教学大纲》并提交;
(2)所在学院初审(注意审查申报表、教学大纲相关信息),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
(3)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新开设创新创业课程。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报送材料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含创新创业课程)(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通识选修课申报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通识选修课教学大纲》在线提交。
(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创新创业课申报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创新创业课教学大纲》在线提交。
2.时间和材料要求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程(含创新创业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2022年4月11日(周一)前报送启新学院。
(2)通识选修课和创新创业课申报材料请各学院于2022年4月11日(周一)前完成网上审核并上报。
启新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何美儒
电 话:88130166 18867878269(668269)
邮箱:hemr@nbt.edu.cn
办公室:游泳馆210
附件:
1.《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表》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程开课计划申报表》(含创新创业课程)
3.2022通识选修课新申报课程相关材料(含申报表、教学大纲、汇总表等)
4.2022创新创业课新申报课程相关材料(含申报表、教学大纲、汇总表)
启新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