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遴选优秀团队参加省级和国家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我校决定于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举办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比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跨学校组建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毕业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最多15人,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老师(最多3名),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
(二)参赛项目类型
高教主赛道的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 %(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21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推动形成“延安一把火,全国一片红”的发展态势,弘扬开天辟地的“红船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组织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偏远山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二)参赛项目要求
1、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主赛道(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2.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3.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5.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跨学校组建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最多15人,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老师(最多3名),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6.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国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公司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生态贡献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建议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校、跨国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人,最多15人,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老师(最多3名),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须在我校。
4.鼓励各学院推荐我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如果同时具备国际和国内双学籍,可以同时代表国内外两个高校参赛,奖项可以由国内外两个高校同时获得。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国际赛道的商业企业组和社会企业组,可报名参加命题组赛事。
(二)、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参赛条件如下:
1.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首要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老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四、赛程安排及评审规则
本届大赛参赛以学院为单位,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具体赛程安排如下:
1.宣传组织动员,深入挖掘项目(2021年1月11日—2021年3月31日)
请各学院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广泛动员、深入挖掘参赛项目,并于1月14日前将本学院负责“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工作的老师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发送到642134197@qq.com;3月31日前将本学院挖掘的重点项目情况表(见附件1)发送到642134197@qq.com.
2.网上报名(2021年5月1日—6月1日)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参赛项目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国际赛道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www.pilcchina.org)进行参赛注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各赛道的参赛报名项目数量须达到省教育厅下达的规定数量,具体数量另行通知。所有参赛项目在完成网上平台报名的同时还应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2),并撰写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内容请参考附件3模板来完成)和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PPT(即参赛项目路演PPT,内容请参考附件4模板来完成),由学院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5)。报名表和汇总表(纸质稿各一式一份)经学院统一盖章汇总后报送学校创新创业学院;报名表、汇总表、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和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PPT的电子稿请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642134197@qq.com。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每个参赛项目的报名材料须以“项目名称+报名表或商业计划书+项目负责人+学院名称”命名保存。
3.初赛(2021年4月)
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将邀请历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赛和省赛评委、知名创业人、行业专家等组成初赛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团队提交的参赛材料,进行初赛评审(按照省赛规则采取网评形式),并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主赛道项目、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国际赛道项目进入复赛。
4.复赛(2021年4月)
复赛采用项目路演方式。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将邀请历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赛和省赛评委、知名创业人、行业专家等担任复赛评委,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主赛道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国际赛道项目进入决赛。
5.决赛(2021年5月)
决赛采用项目路演及现场答辩的方式。复赛决出的项目团队参加决赛。
国际赛道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必须提供项目说明 PPT,另外还可提交 PDF、Word 版的商业计划书或1分钟视频作为辅助资料。
本届大赛评审规则依据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入围复赛、决赛现场答辩的参赛项目,现场路演答辩时以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和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PPT展示的形式对项目进行讲解、分析及演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团队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含路演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评委问答时间不超过4分钟)。
五、奖项设置
1.高教主赛道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3、国际赛道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
4.设优秀组织奖4个。根据学院上报项目的质量、数量以及支持力度等作综合评估。
5.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一等奖项目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其他事项
1.本届大赛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联合主办,学校各学院承办。
2.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培训费。
3.本届大赛的复赛、决赛通知另发。
4.大赛报名期间将举办赛前培训指导,初赛、复赛和决赛期间将举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班》和《创新创业师资培训班》,具体培训通知另发。
5.大赛工作电话:15306794880,88229516,邮箱:642134197@qq.com,联系人:商子慧。
6.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