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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宁波市十佳创业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深入实施“甬上乐业”计划,进一步提升创业能力、培育项目成长、服务企业壮大,帮助创业者能创业、创成业、创好业,经研究,宁波市就业管理中心决定开展2021年宁波市十佳创业导师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年4月-5月

二、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

宁波市就业管理中心(宁波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宁波创业联盟

(三)协办单位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

三、评选对象

成功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大中专院校专家学者,社会咨询机构和科研开发推广机构相关人员,工商联、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相关人员,部分创业培训机构师资人员等。

四、评选条件

(一)热心公益、实绩突出、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帮助宁波企业提高创业创新能力成效明显,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中具有实效;

(二)主动承担创业者的帮扶责任,通过开展创业咨询、结对帮扶、培训授课等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创业指导、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三)积极收集和反映企业的需求以及创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政府部门宏观决策提供参考咨询

(四)开展各类比赛、项目评审和论证工作,并提出客观、公正、专业的意见,提高比赛、项目质量和孵化成功率

(五)在各类创业活动中提供企业运营管理、投资融资、政策咨询、市场开拓等方面指导,开展企业管理诊断,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评选流程

为确保评选公平、公正,本次评选由报名发动、资格审查、专家评审、认定聘任等环节组成。

1.报名发动。自通知之日起至4月18日,通过网络、移动新媒体广泛传播评选通知,同时采用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各在甬高校、行业协会、创业平台载体等单位推荐和符合报名条件者等方式进行征集。

2.资格审查。4月22日前,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个人及其所在企业信用审查)。审核通过对象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3.专家评审。4月28日前,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地上报的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4.聘任公布。在2021年就业创业服务交流大会上认定聘任一批创业导师,并公布十佳创业导师。

六、报名方式

有意申报者于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整理打包发送到邮箱2540684509@qq.com 并同时抄送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邮箱hemr@nit.net.cn


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何美儒,联系电话:88130166。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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