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衢州市衢江区召开教育系统专题警示教育会,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通报了某初中副校长缪某某违规介绍学生到校外游泳培训机构培训并兼职取酬的问题。
此前,衢江区纪委区监委收到一封匿名信访举报件,反映某初中有老师在2020年暑期游泳培训中收受回扣问题,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立刻开展核查。
调查人员来到该学校,却发现学校的组装式游泳池已经拆除。学校相关负责人相告,因疫情防控的需要,2020年初学校就暂停了学生中考游泳集中培训。
随后的调查证实了该负责人所言,因游泳是中考体育考试选考项目之一,学校游泳池关闭后,学生一般自行找校外培训机构培训。
既然学校没有组织游泳培训,怎么会有人反映收回扣问题?带着疑惑,调查人员逐一找到学校时任班主任了解情况。
“有家长觉得自己找校外培训不靠谱,要通过老师介绍才放心。”调查中,某班主任的一句话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经广泛走访了解和查阅相关台账资料,调查人员发现,2020年暑期,经学校老师介绍参加校外游泳培训的学生有154人,且均指向副校长缪某某。
调查组联系了名单中的部分学生家长,得知缪某某在这次培训中忙前忙后,很是“尽心”,既负责为学生报名,又负责培训期间的学生管理,甚至连每人1000元的培训费也是他代收的。
调查人员顺着缪某某代收的培训费流向顺藤摸瓜,并约谈了该游泳培训机构负责人章某,掌握了缪某某违规介绍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并收受人民币3万元的违纪事实。
“我考虑到学生没地方培训才给介绍的,是为学生考虑。”随后,调查组约谈了缪某某。面对调查组,起初缪某某坚称自己只是比较热心,至于3万元,是向章某借的。最终在详实的证据和调查人员的耐心教育下,缪某某坦白了事情真相。
原来,学校因疫情原因关闭游泳池后,有部分学生和家长觉得校外培训机构鱼龙混杂,担心培训效果,便找到学校,希望帮忙联系靠谱的游泳培训机构。缪某某感觉到了其中的“商机”,便帮忙积极联系,并协助做好培训期间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培训结束后,缪某某收受了章某给的“辛苦钱”3万元。
2021年12月,缪某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上缴。
案发后,衢江区教育局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完善制度规定,杜绝学校教师违规介绍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以及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行为再次发生。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